化學品是人類生產和生活中*的一部分,但它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點,因而,我們稱之為危險化學品。扎實做好危險化學品的管理,避免因危險化學品的存儲或使用不當而引發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故、案件,實現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由傳統模式向基于科技化手段的現代模式轉變,建立-一個實用性強、技術先進、符合公安機關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規范的信息系統,是一項非常重要且勢在必行的工作。
1.流通過程中真實情況有利于掌握危險化學品;
3.有利于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
3.有利于大幅提升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事故應急水平;
4.有利于危險化學品全過程、全鏈條數據分析的實現。
化學品管理機存放及使用場所應滿足以下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單位應根據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數量選擇符合要求的儲存柜,組合柜可儲存的常見危險化學品參見附錄。
2、組合柜應獨立設置,遠離火源、熱源、電源及產生火花的環境,周邊1m范圍內不應放置雜物;當多個存放性質相近危險化學品的組合柜組成柜組時,相鄰儲存柜的間距不應小于150mm。
3、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泄漏、滲漏時,應迅速處理,不應繼續存放在組合柜內。
4、易燃液體和化學品管理機柜體防靜電接地裝置應有效運行,靜電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應小于100Ω,靜電防護的其他要求應符合GB121585的要求。
5、按照GB15603的要求,危險化學品不應與相應的相禁忌化學品混合儲存。
6、使用人員應配戴相應個體勞動防護用品,應符合GB/T29510的規定,領用危險化學品時,應做好相關記錄。
7、儲存劇毒危險化學品時,應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